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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律师为何乐当“和事佬”?
来源:新华报业网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1日作者:

     泰州市规定:在诉讼调解中,律师调解撤诉率若低于45%,将要被通报批评或其他方式处理。

  律师参与调解,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诉讼成本,为司法部门节约了司法成本,也缓解法院积案压力。然而,调解多了,律师的收入自然会少了一大截;当事人退一步,会不会吃亏?

  记者与律师面对面交流、调查,一个个“?”随之被拉直。

 

470名律师半年多调解撤诉5396件案件


  10月12日,是江苏骥江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翰律师调解工作室在靖江市富阳社区挂牌整整9个月的日子。

  因为自家的猫与邻居的狗打闹,张小姐为了救猫被楼下王先生家的狗咬伤小腿。张小姐在去医院治疗的同时,请假在家休息了好几天,不料王先生竟招呼都不打一个。张小姐越想越气,提出要王先生赔1万多元,却遭到王先生的拒绝。不得已,张小姐找到律师,准备打一场“猫狗官司”。

  杨翰详细了解张小姐的伤情和治疗情况,又找到目击者走访调查,再到医院了解治疗必需费用并到张小姐单位了解报酬情况。紧接着,他又邀请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旁听。经过调解和劝说,李小姐说提一万元的赔偿只是在气头上,王先生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过失。最后,王先生赔偿张小姐1800元损失费。

  现在,走进泰州市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都会看到一个标识为“调解室”的办公室。“调解,已经成为律师事务所一项常规业务。”江苏强联律师事务所分管调解工作的副主任陈森强说,“超过60%的民商事、人身伤害等案件可在律所先行调解化解,大大减轻了讼累,节约了社会成本”。

  记者从该市司法局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今年1—7月,泰州市63家律师事务所470名律师,代理民事案件7248件,成功调解撤诉4288件,诉讼调解率达59.1%。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696件,成功调解1108件,调解率达65.33%。泰州市司法局局长赵晓玲说,从目前反馈的信息来看,当事人对调解结案满意率达100%,均能自觉按时执行调解协议无一例反悔。

 

调解撤诉率低于45%,将要被处理


  去年和今年5月,泰州市司法局、中级法院联合出台的文件对律师参与调解都有明确规定:律师调解撤诉率不能低于45%,对未完成诉讼调解率指标的律师,或连续两年以上未达到诉讼调解率指标,消极配合、阻挠或妨碍调解的,要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其他方式处理。该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杜爱军对此有这样一番解读,“律师参与调解,也是律师执业能力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许多人看来,470名律师半年多调解撤诉5396件、调解率超过60%,少了一审甚至二审,律师的收入自然也少了一大截。通过对律师和法官等专业人士的采访,记者了解到,律师调解的话,仅按省定的有关标准收费,如果当事人情况特殊还可以减免收费。这是否和律师收费进行法律服务的“职业天性”相矛盾?

  泰州胜泰律师事务所王忠东觉得,往大的方面说,律师参与调解是整个律师行业的形象问题;从小的方面看,是个人素质问题。如果律师都希望把事情弄大,走一审、二审,表面上看收益会多点,但那是眼前利益。任何一个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几乎就不受律师掌控了。一旦输了官司,那损失的不光是当事人。有的企业因为官司输了,不再聘你为法律顾问,这是常有的事。

  泰州市区一家物业公司发律师函,准备状告业主不交物业费。而业主的理由很简单,无非就是“邻里纠纷、自行车被盗等”。王忠东经过反复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事情过去了很多天后,一名业主找到他:所在公司的渣土车发生车祸,将一名老人压死了。按正常途径赔偿很少。但老人家属照搬“公式”一样,一个字就是“闹”。老总吓得不敢出面。走投无路之际,他想到了以前小区物业纠纷时参与调解的王忠东。事后,在这位业主的介绍下,王忠东成为五六家公司的法律顾问。

  “像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我们规定所有律师参与调解的案件,一旦最后不得不进入诉讼程序,律师所和律师本人都要回避,不得担任任何一方的代理人。”杨翰解释说,律师履行调解职责的意识已经逐步渗透到了律师的职业意识和习惯中。在他看来,1000多户居民,不少开着宝马,老板也有不少,只要调解做得好、有了名气,这些都是“潜在”的客户。因此,“调解多了,并不吃亏”。

 

调解是不是“和稀泥”,会不会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在很多人眼里,调解建立的基础是双方作出让步,说得通俗点是“退一步讲、吃点小亏”。律师参与调解,又该如何避免牺牲当事人一方利益的呢?

  在江苏强联律师事务所,记者碰上了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一对老年夫妇。原来他们是来咨询小孙子在与邻居家的狗玩的时候被狗咬伤了怎么办的问题。当问及为什么要到调解室来咨询时,这位老大爷说,这已是第二次来了。上次来咨询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的,在律师的调解下,已经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维护当事人权益是律师的‘天性’,但这与化解矛盾并不矛盾,而且大部分案件调解后,都能够得到很好的履行,抵触情绪也少,反过来实际上是维护了当事人实质性的权益。”江苏天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粉说。受金融危机影响,泰州市区一家外向型企业因受出口订单下降,处于半停产状况,职工因相关权益受到影响,近百名职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危急关头,天滋律师事务所临危受命担任该公司的法律顾问。经过反复的沟通,最终使双方达成共识,对愿意继续就业的职工,企业将他们分流到关联企业;对要求解除合同的职工,企业依法给予合理补偿,近二百名职工的分流工作得以妥善解决,处在劳动仲裁程序的案件也绝大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当时很多人和我开玩笑,说企业破产了,你们律师该赚钱了吧。那段时间倒真没有闲着,但很多忙的是咨询服务。”张粉说。